本站首页 机构概况 业务范围 办事指南 公证收费 在线咨询 案例分析
关 于 我 们
业 务 范 围
公 证 收 费
服 务 承 诺
联 系 我 们
 
您的位置:首页 --> 业务范围
业务范围
国内涉外公证业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
1. 证明合同、协议
2. 证明收养和认领亲子
3. 办理继承公证
4. 证明单方法律行为
5. 对招标投标、拍卖、公司创立大会、抽签、开奖等现场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证明
6. 证明法律事件。公证机构证明的法律事件有,出生、死亡、海难、空难、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、意外事件等
7. 证明亲属关系、婚姻状况、职称、学历、经历、身份、健康状况、未受刑事处分、民族、国籍、法人的资信情况等
8. 证明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属实;证明文书的签署地点和日期;证明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、节本、译本等与原本相符;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
9. 借款合同、借用合同、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;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;各种借据、欠单;还款(物)协议;以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、学费、赔(补)偿金为内容的协议;符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
10.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;保全物证、书证;保全视听资料、软件;保全行为
11. 办理提存公证业务
12. 保管遗嘱和其他文件;代当事人起草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;解答与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,提出法律意见或司法建议;办抵押登记;担任公证顾问,提供常年公证服务,开展证前证后服务。如应聘参与经济谈判,对公证以后发生的纠纷依法进行调解等
CopyRight © 2007-2008 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 (原浙江省公证处) All Right Reserved
地 址: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   邮 编:310007   电 话:0571-85116666  传真:0571-85213200  
网址:http://www.zjsgzc.com/   浙ICP备08005717号